各县直单位、各乡镇:
为筹备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会暨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议,现就民族团结进步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全县推荐优秀集体30个和优秀个人8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推荐条件
(一)优秀集体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对各民族干部妇女群众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民族法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
3.带领各族干部群众积极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维护法律尊严,反对民族分裂,及时妥善处理涉及民族方面的矛盾纠纷,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4.致力于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在加快全县经济发展,促进民族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
5.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6.长期坚持为少数民族服务并做出重要贡献,在增进军民、警民团结、民族团结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二)优秀个人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坚定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3.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和推进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起表率作用,并做出突出贡献。
三、推荐要求
(一)推荐对象主要是2012年以来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推荐要充分体现广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要统筹考虑民族结构、行业代表、地域分布等因素,更加注重工作实绩。
(二)推荐的优秀个人中,要侧重基层和第一线的代表,既要有少数民族代表又要有汉族代表。同时,妇女代表应不低于15%。
(三)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正县级机关不参加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评选。
(四)2014年受到国务院表彰、2015年受到省委、省人民政府表彰和2016年受到州人民政府表彰的模范集体不参加本次优秀集体推荐,但可推荐本单位工作人员为优秀个人;2014年受到国务院表彰、2015年受到省委、省人民政府表彰和2016年受到州人民政府表彰的模范个人不参加本次优秀个人推荐,但其所在的单位仍可作为优秀集体推荐;对科级干部推荐从严掌握,比例不超过25%;各乡镇和县直单位的推荐要从严掌握。
(五)在审批上报优秀个人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检察、组织、人事、审计、卫计、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信访等部门的意见;在审批上报优秀集体时,征求纪检监察、审计、卫计、检察、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信访等部门的意见。
(六)各乡镇和县直单位按要求填报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推荐审批表(在县民宗旅文广新局领取),于8月10日前将纸质推荐审批表(一式3份)、事迹摘录(约500字)和相应电子档一并报县民宗委文广新局办公室(联系人:彭文,15674379549,邮箱:7723854@163.com)。
附件:1.县民族团结进步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名额分配表
2.县民族团结进步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县直单位名额分配表
保靖县民宗旅文广新局
2016年7月25日
附件1
县民族团结进步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名额分配表
单位
名额 (个) |
迁陵镇 |
毛沟镇 |
复兴镇 |
普戎镇 |
阳朝乡 |
长潭河乡 |
水田河镇 |
清水坪镇 |
葫芦镇 |
吕洞山镇 |
碗米坡镇 |
比耳镇 |
县直 |
优秀 集体 |
3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6 |
优秀 个人 |
6 |
4 |
4 |
3 |
4 |
4 |
5 |
5 |
4 |
4 |
4 |
3 |
30 |
说明:乡镇、县直推荐对象中各含两名以上女性优秀个人,不少于一名汉族优秀个人。
附件2:
县民族团结进步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县直战线名额分配表
名额(个) |
县委办系统 |
人大机关 |
政府办系统 |
政协机关 |
纪检监察机关 |
组织群团系统 |
宣传系统 |
统战系统 |
政法战线 |
发改战线 |
教体战线 |
经济战线 |
住建战线 |
交通运输战线 |
卫计系统 |
农业战线 |
县人武部 |
|
优秀 集体 |
16 |
1 |
1 |
3 |
|
|
1 |
|
|
1 |
1 |
2 |
2 |
1 |
1 |
1 |
1 |
|
优秀 个人 |
30 |
1 |
1 |
3 |
1 |
1 |
1 |
2 |
2 |
2 |
2 |
3 |
2 |
2 |
2 |
2 |
2 |
1 |
说明:县直推荐对象含两名以上女性优秀个人,不少于一名汉族优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