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和上级档案业务部门的要求,制订全县档案事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规章制度,对全县档案事业实行宏观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进行行政执法检查与监督;对全县各单位的档案业务工作进行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
(二)集中统一管理乡镇和县直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维护和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和现代化建设。
(三)组织档案科学技术与基础理论研究;制订全县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干部培训工作。
(四)组织全县性的档案宣传活动,收集、整理和编发有关内刊资料;组织全县档案工作外事活动和档案学术交流。
(五)负责全县各单位档案室建设、审核等工作,指导各类档案室的接收范围,审查县档案馆向社会开放档案的办法和控制范围。
(六)指导全县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服务工作,推进信息网络建设。
(七)接收、保管乡镇和县直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移交进馆的档案资料,并承担县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的整理、鉴定、编研、编目、著录、缩微、统计和利用等业务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靖县档案局为正科级全额拨款参公管理单位,核定编10人,现在职人数10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2016年度决算总收入为154.5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9.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23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29万元。
(二)支出情况:2016年度决算总支出为146.6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38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三)结余情况:收支相抵,年末结转和结余8.90万元。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2.2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9.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二)支出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44.4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4.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结余情况:收支相抵,年末结转和结余8.90万元。
三、2016年度 “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6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1.19万元,比本年预算数增加0.39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7万元,主要原因。其中:因扶贫接待费增加。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合计0万元。其中:①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主要原因。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本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
(三)公务接待费1.19万元,比本年预算数增加0.3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7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扶贫村干部到县里办事开餐及住宿。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152.28万元,为年度预算124.76万元的122%,增加27.52万元,主要原因扶贫工作及历史档案的修复工作。2016年部门决算支出146.69万元,为年度预算146.6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27.25万元。其中:办公费10.24万元,印刷费4.52万元,水费0.02万元,电费0.32万元,邮电费0.51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工会经费0.10万元,福利费0.3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0万元,其中:货物支出0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台,其他用车0台;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